时间:03-10
点击:5348次
一、 比赛时间:
3月19日、20日(冬季3段、4段组)
上午:第1轮8:30-9:50;
第2轮9:50-11:10;
第3轮11:10-12:30;
下午:第4轮13:30-14:50;
第5轮14:50-16:10;
第6轮16:10-17:30
第二天时间同上。
4月9日、10日(冬季1段、2段组)
4月16日、17日(春季1段、2段组)
上午:第1轮8:30-9:30;
第2轮9:40-10:40;
第3轮10:50-11:50;
下午:第4轮13:30-14:30;
第5轮14:40-15:40;
第6轮15:50-16:50
第二天时间同上。
二、比赛办法:
比赛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订的最新竞赛规则(2002)。
分为两个阶段进行:
(一)1、2段组前六轮为第一阶段,按大循环轮次进行比赛,已输5盘(含5盘)以上的棋手不能进入第二阶段;后六轮为第二阶段,按大循环轮次对手已晋升或被淘汰的棋手由裁判组重新安排对手。胜8局者晋升上一个段位。
(二)3、4段组前六轮为第一阶段,按大循环轮次进行比赛,已输4盘(含4盘)以上的棋手不能进入第二阶段;后六轮为第二阶段,按大循环轮次对手已晋升或被淘汰的棋手由裁判组重新安排对手。胜9局者晋升上一个段位。
(三)每轮由棋手自行猜先。
三、关于弃权后的补棋规定:
(一)如遇对手弃权时,为保证棋手的责任局数,裁判组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棋手补棋。
(二)一般情况下先跨组补棋,如实在无法调开,才同组补棋。
四、比赛时限:
(一)1段、2段组每方30分钟包干,超时判负;
(二)3段、4段组每方40分钟包干,超时判负;
(三)如遇比赛时故意搅局者,裁判组有权视情况予以判罚;
(四)在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迟到15分钟者按弃权论处,其对手由裁判组另行安排补棋。
五、 关于申诉:
棋手对裁判员的裁决有异议,须在当轮比赛结束后半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裁判长提出申诉,并缴纳500元申诉费,胜诉后退还。
六、 赛场纪律:
(一)尊重对手,服从裁判;
(二)凭参赛证和工作证件进入赛场;
(三)比赛结束后,胜方持双方的名签主动找当组裁判记分签字,收好棋子后退场,不得在赛场围观、拆棋;
(四)保持赛场安静,进入赛场要关闭手机、呼机,赛场内禁止吸烟。
七、 证书办理:
晋升的棋手持裁判和裁判长签字的本人名签,上一级有效段位证书,一寸免冠照片1张,办证费(2段75元;3段80元;4段160元;5段180元)到赛事组委会指定地点办理升段手续。
八、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联系我们
行车路线: 地铁2号线和平站A口出向北第一个胡同口进去步行200米即到。